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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成常态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1:1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3年10月至11月,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木黄镇以外出考察学习为名,组织该镇在职干部分两批次先后前往云南、海南旅游。2015年11月19日,该镇镇长吴仲勇,时任木黄镇人大主席、现任该县板溪镇人大主席田晓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木黄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该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外出旅游费用由参加的个人承担。”日前,贵州省铜仁市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2015年,铜仁市坚持经常性全覆盖督查和问题线索核查相结合,实行市、区(县)两级的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联查,紧盯各种不正之风,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坚持节前抓提醒打招呼、节中抓暗访督查、节后抓查处曝光,严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节礼、转入地下的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持续保持“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2起,处理党员干部433人,党纪政纪处分220人。

    该市完善曝光常态化机制,在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上开设《曝光台》专栏。坚持发现问题不查处不放过、处理不曝光不放过,并明确“专项督查完,立即曝光;重要节点来临前,集中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处,一律曝光”。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和市级媒体累计通报曝光铜仁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18起,涉及党员干部534人,形成了强大震慑,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秦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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