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党员干部收送“红包” 都要被追责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1:1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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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财政金融局原正科级干部唐华(现已退休)因曾在办公室接受该区钤阳中心小学校长王建勇6000元的“红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王建勇也被免去仙女湖区钤阳中心小学校长职务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网站对此案进行通报后,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收‘红包’者即使退休了也要被处分,送‘红包’的党员干部也要被追责。我市对‘红包’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新余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新余市自2013年9月以来,用铁的纪律、严的举措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了歪风,促进了社会风气好转。市、县两级廉政账户累计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的“红包”款1013.43万元,其中2015年收到458.17万元。
为深入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新余市出重拳、下狠招,采取明察暗访、巡察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围绕关键节点、重点关口,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常抓严管严防。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红包”问题举报投诉方式和市纪委举报邮箱,及时受理核实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盯紧盯牢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问题线索一经发现核实,立即按照先免职后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置。市纪委主要领导还对教育、民政等5个“红包”问题多发易发的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他们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2015年以来,新余市先后对收受“红包”和实物的殡葬系统3名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市教育局4名收送“红包”的领导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并通报曝光。(范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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