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探索审理提前介入

“区纪委审理室吗?我们正在查办一起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对定性量纪把握不准,想提请提前审核……”2月29日,上海市嘉定区纪委审理室接到南翔镇纪委的“求助”电话。
去年以来,嘉定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自办案件数量显著上升的同时,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何真正做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如何既确保审查质量又提高工作效率?为此,嘉定区纪委积极探索审理提前介入工作。
据了解,嘉定区纪委对委局机关审查的疑难复杂案件等,由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了解、审核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对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查的案件,嘉定区纪委实行提前审核,第一时间把关。区纪委不但对违纪事实、定性等进行认真核实,还及时指出案件办理程序、证据要求、量纪幅度、条款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后续审理工作予以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的规范性。如,该区纪委在去年集中查处部分镇属招商企业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时,实行审理提前介入,对7家单位35名党员干部的违纪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仅一个多月就全部办结。
为进一步规范审理提前介入工作,1月29日,嘉定区纪委制定了委局机关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提前审核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提请提前介入审理和提前审核的情形、实施流程、工作任务要求等。同时,明确提前介入审理和提前审核不能代替正式审理和审核,提前介入审理和提前审核之后还要履行相关正式程序,对审核意见有较大分歧的,需由区纪委集体研判决定。
据悉,去年在审理提前介入工作推动下,嘉定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案1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4人,分别同比增长130.8%、165.1%。(余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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