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18 07:54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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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是警示,更是提醒和关爱。要带头落实好主体责任,在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主动超前谋划,做到守土有责……”近日,浙江省奉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晓莹对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等10家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除了开展约谈外,奉化市还通过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评议、定期检查考核和通报等方式,进一步唤醒主体责任意识,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负起责任。该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出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责任担当,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
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奉化市通过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制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并明确“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变动而免予追究,明确已退休但应该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据了解,两年来,奉化市已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36起,问责69人次,其中39人被给予党纪处分。
(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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