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哈尔滨:对排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零报告地区部门约谈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5-28 10:1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今年4月,哈尔滨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侵害农民权益和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问题,以及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截至5月下旬,各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38人。

    各区、县(市)党委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力传导“全覆盖”。各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此次专项整治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把专项巡察作为整治的主要手段,围绕“群众身边”,聚焦“群众利益”,紧盯“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认真受理问题线索,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进一步提高问题查处的质量和效率。

    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的动态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及问题线索“零”报告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深、不实的地区、部门,组织专项巡查组,深入实地进行督办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专项整治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突出、群众反应强烈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哈尔滨把“四个专项”整治与重要时间节点纠治“四风”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从严执纪问责。近期,着力做好端午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治“四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通报曝光在查清直接责任人问题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哈尔滨市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