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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基层巡察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6-20 15:37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刚开始,总感觉巡察组是在挑刺,一心盼着你们早点儿离开。但渐渐地,我们发觉一些问题确实是‘不巡察不知道,一巡察吓一跳’,巡察组是在帮我们进行‘体检’,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6月12日,河北省衡水市委巡察组在对去年被巡察的枣强县枣强镇进行回访时,该镇党委书记毛金香感慨地说。开展基层巡察,是衡水市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一个有力抓手。

    据了解,衡水市早在2014年就出台《关于深化巡察工作的意见》,在市、县两级成立巡察工作办公室,并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遴选业务骨干建立“巡察人才库”。在巡察范围上,市级巡察除市直单位外,还将在县直部门任一把手的市管干部纳入巡察范围。县级巡察全面覆盖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党组织,同时要求向乡镇基层站所负责人、部门关键岗位中层干部,以及财政资金拨付多的村延深。

    今年5月初,衡水市委5个巡察组拉开了对10个市直单位的首轮巡察大幕。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该市创新巡察工作路径:每个巡察组分别进驻2个职能相近的单位,实行“一托二”巡察。其中,第五巡察组在进驻市供销社的同时,要求枣强县、安平县分别派出巡察组,与第五巡察组成立市县联合巡察组,对供销系统进行巡察。

    随着巡察工作不断深入,各被巡察单位、部门深层次隐性问题逐渐显现。为有效破解与之对应的专业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该市探索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工作模式,不仅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还打破人情干扰。巡察组从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专业人员,对被巡察单位的财务账目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工作人员直接向巡察组组长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出具审计报告。

    同时,衡水市高度重视巡察成果运用。对于个性问题,各巡察组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并打破“被巡察单位由哪个巡察组巡察,就由哪个巡察组回访”的固定模式,实行交叉回访。对于普遍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全市范围内先后对村干部腐败问题、医保新农合领域腐败问题等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此外,巡察组还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剖析,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巡察时发现的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市纪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意见》。

    目前,衡水市县两级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3810个;督促完善制度210多项,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911个,74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8人被诫勉谈话,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白学军 王娜 仝连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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