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核三查”确保中央扩内需政策落实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扩内需、促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及时跟进,主动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纠正了部分违规资金,已追究多名责任人的责任。
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晓滨为组长,省纪委监察厅、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有关领导为成员的落实中央政策措施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关于确保中央和自治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列入各地市及有关部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进行部署。自治区还将此项工作列入2009年自治区政府对各地市和有关部门效能目标考核之中。
为加强监督检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专门制定了《自治区落实中央政策措施开展检查工作的方案》,积极建立同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工作衔接机制。他们派出三个检查组,组织对全区25个市、县和自治区交通、水利、卫生、农牧4个部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进行检查,重点是项目批复、初设方案、征用土地、环境评价、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准备工作和财务收支及招标采购等情况。
据介绍,各检查组按照“三核三查”的工作思路开展监督检查。“三核”,即一核资金,核实中央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自筹资金是否筹措到位;二核进度,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是否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核管理,项目运作是否依法合规,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三查”,即一查账目,看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二查实物,看实际工程和审批内容是否一致;三查资料,看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进行操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提出加强监督和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责成有关市、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10名责任人,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转发全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还积极探索建立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目前,已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联合审查制度、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指标同文会签制度和新增投资项目进度信息化月报制度等多项制度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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