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两年处分党员干部1.2万余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7-21 10:0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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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年,辽宁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所查办的大案要案占了全省大案要案总数的六成以上,通过查办案件共计处分党员干部1.2万余人。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辽宁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自2007年以来,辽宁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展势头强劲。此间该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3万余件(次),占全省同期信访总数的23%;立案1.1万余件,占全省立案总数的88%;其中查处大案要案1605件,占全省大案要案总数的67%;处分党员干部1.2万余人,占全省处分总人数的87%。通过查办案件,已挽回经济损失2.59亿元。
据悉,辽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之所以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取得突破,并成为反腐倡廉的主力军,一方面得益于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不查案件是失职,查不好案件是不称职”的执纪理念,另一方面就是探索推进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改革创新。与此同时,在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所受理的案件中,突出重点,尤其是在干扰、破坏经济和金融秩序、影响和妨碍软环境建设、企业重组改制和产权交易等活动中下苦功,抓住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线索不放,发现了一批大案要案,带出了一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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