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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确定“六个”主攻方向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8-25 08:5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8月18日,江西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六个”主攻方向。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主持会议。
    江西省在及时学习传达《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省纪委书记、常务副省长、主管副省长、省长助理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监察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省监察厅办公。同时,该省要求各市、县(市、区)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尽快开展治理工作。
    江西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一般布置、一般要求上,要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放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大局中来谋划,放到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中去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与此同时,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要对近两年来各级各类所有竣工和在建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规模以上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清理,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认真查找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项目决策和审批中的突出问题;二是项目招标投标中的突出问题;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中的突出问题;五是城乡规划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中的突出问题;六是工程项目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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