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贯彻《若干规定》建责任体系 层层抓落实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04 08:3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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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细化和分解任务,明确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致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这是安徽省于近日召开的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安徽省要求,各国有企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严格对照五个方面廉洁从业规范,逐项进行自查自纠。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一次重点检查,确保已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健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抓紧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改善企业民主管理监督,积极整合利用监管力量和资源,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五个方面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的,要视情节轻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予以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对应当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
该省还要求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切实加大对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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