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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已确定8个方面36项治理任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15 09:1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根据中央部署,江苏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以确保中央下达江苏省三批新增投资52亿元和该省新增投资100亿元扩大内需工程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日前召开的江苏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省里确定的8个方面36项治理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专项治理职责分工,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进行认真、全面的排查。对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及建设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从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江苏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专项治理有利于确保中央下达江苏省三批新增投资52亿元和全省新增投资100亿元扩大内需工程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促进全省扩内需、促发展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全省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作用,更优地配置全省工程建设市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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