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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鹤峰:扎紧“篱笆”墙 “加固”源头治腐防线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只有‘立规矩、堵漏洞’,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就是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为干部扎紧‘篱笆’,树起‘不能犯’的警示牌,才能让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撞钟式’干部不能混,让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不依法行政、失信于民等行为行不通”。湖北省鹤峰县委书记孙学余强调要从制度入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近几年来,该县从创新机制、健全制度等方面入手,织密“不能腐败”的制度防线,强化干部教育管理,提升行政执行力。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双目标”管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力度,7名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被追责;在各类评先表模活动中否决拟报单位12个、拟报个人18人;在各级干部考核任用中,为25名干部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廉政鉴定。

  二是坚决执行制度,真正“转起来”。该县还配套细化了实施细则,反腐败制度建设更加健全。2007年,制定出台了《鹤峰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不准”规定》及《实施细则》,有效规范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2008年制定出台了《鹤峰县非正常信访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在处理非正常信访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非正常上访事件大幅减少,成功经验并被咸丰、来凤等县市借鉴推广;2009年根据全县脱贫奔小康试点建设的需要,制定出台了《全县脱贫奔小康试点建设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意见》、《鹤峰县脱贫奔小康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参与讨论制定《鹤峰县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有效防范了试点建设中的腐败风险。

  三是着力完善制度,为干部营造干事创业好环境。该县既坚持反腐倡廉,对干部严格要求,因地制宜,出台过硬措施,堵塞腐败“漏洞”,为管项目的干部设“安全区”、“隔离带”。在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上,该县实行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按施工合同额的10%上交,缺陷责任制2年不变,每条农村公路都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还规定:任何公路出现质量问题,县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写出书检讨并公开曝光;取消相关施工单位1至3年内在县内从事道路交通工程施工的资格。

  同时,该县坚持推进政务公开,设立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有条件的部门实行“一厅式”、“一站式”服务,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政务阳光作业。还根据机关和行业特点,制定实施了首问负责制、服务环境评议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买单制”。3年来,该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规案件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400万元,案件查办数和收缴违纪资金总额均超过前五年的总和,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社会热点难点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了法律和纪律的严肃性。(唐红珍 米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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