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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抓规范 搭建平台促监督 贵州多渠道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28 11: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针对强农惠农资金总量大,项目多,监管难度大等问题,贵州省始终把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作为“三农”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与相关涉农部门各负其职、相互配合,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多渠道完善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有效运行和发挥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立案查处涉农资金案718件,涉及金额1.02亿,64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3345.85万元。

    创新机制重效益

    一是建立资金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政府形成了强农惠农资金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涉农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原则,通过鉴定责任书、目标考核等形式,明确财政、监察、审计等21个涉农部门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职责。二是建立资金的合理投入机制。在加大省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采取企事业单位和机关部门对口帮扶、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等方式,广泛调动社会各界投入的积极性,弥补资金投入的不足。三是建立资金的科学监管机制。坚持分级管理、三公开、因素法、专户管理、项目管理、报账制管理、民族地区优先倾斜扶持、分期分批扶持等制度,坚持“管理、管钱、监督”相分离的原则,以“一折通”的形式将直补资金发到农户手中。四是建立资金的整合工作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在整合资金方面进行大胆尝试,把原来财政资金“撒胡椒面”的模式变为集中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一个“漏斗”里来,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在项目管理上注重从源头抓起,申报项目统一编制、统一上报、统一实施,将资金集中投放到乡村道路、水利基础设施等基础建设中,杜绝交叉投入和重复建设,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整合使用效应。

    健全制度抓规范

    一是健全以村务公开为重点的公示制度。在强农惠农资金安排后的15日内,通过报纸、网站、广播等媒体广泛传播,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涉农资金,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资金发放和管理的“阳光作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二是健全资金备案制度。明确各级各涉农部门把当年的强农惠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动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15日内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地各涉农部门已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的涉农专项资金84.39亿元。三是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具体配套制度。出台《贵州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新型农村使用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确保涉农资金的安全和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搭建平台保安全

    一是搭建审计监督的平台。2008年,贵州省从审计、监察机关抽调人员组织100个审计组和督察组,对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33个非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06、2007年的扶贫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查处和纠正扶贫资金违纪违规问题40多个,涉及资金1000多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47人,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二是搭建专项检查的平台。各地在涉农资金备案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每年选择2至3个涉农项目,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三是搭建责任追究的平台。2008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纪违规人员104名,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涉案金额1500多万元。四是搭建社会监督的平台。在充分利用“阳光946”、“行风热线”等媒体监督的同时,聘请特邀监察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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