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着力打造“廉政阳光工程”

湖北省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廉政阳光示范工程”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坚持“三个结合”,切实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1、完善防控体系,坚持建立长效机制与强化责任相结合。一是建立健全“四级责任网络”。即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副职和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关键环节、部位、重点源头、关口有关人员对自身廉政纪律和廉洁行为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协调配合责任,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述廉、定期自查、定期报告等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建立工程项目廉政档案。对每一项工程建设的责任人、质检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重点人员,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履责档案,实行工程项目建档,工程质量终生负责。
2、加强风险防控,坚持事前监督与全程跟踪监督相结合。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做到“七查”:一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查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三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管理和监督;四查地方和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五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公开;六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七查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3、突出防控重点,坚持防控关键部位与防控关键环节相结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从业单位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加强教育,特别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操守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管理,明确行为规范,签订廉政合同,落实工作责任。在防控关键环节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紧扣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检查,摸清底数,找准症结,提出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切实让工程阳光、让权力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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