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把67项细化指标纳入党政干部廉政自查表

对于领导干部的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本年度纠正了多少?迄今为止清理了多少个“小金库”?下属是否主动上缴了违规收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干股?
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28日消息,以上内容均为“2009年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的“廉政指标”,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的领导干部,均需填写该份自查表,自查67项“廉政指标”。
房产领域问题纳入自查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0月至明年1月,北京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填写自查表系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自查表不仅涉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基础工作,如反腐倡廉工作次数、学习教育次数,还覆盖其具体工作,如纠正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社保基金违规违法、教育违规收费,以及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自查表包括20个重点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等;67个具体项目,相当于67个“廉政指标”,每一个项目均“量化”处理,细化为一个个数据,除上述纠正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人数、违规收送现金和干股主动上缴人数之外,还包含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经费下降比率、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次数等内容。
廉政档案作为奖惩依据
填写自查表,先行自查自评,之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将进入第二阶段“重点抽查”、第三阶段“总结反馈”,最终形成领导干部的廉政检查档案,纳入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今后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记者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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