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龙头”促科学办案――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实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践中,抓住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两个“龙头”,坚持在协调中注重服务、在服务中强化保障、在保障中体现管理,努力提高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3850件4051人,其中查处厅级干部22件22人,县处级干部176件18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95亿元。
以组织协调为抓手 促进办案工作科学开展
为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会议精神,广东省纪委提出加强改进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七条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随后,省委办公厅以省委名义转发了《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办案工作。截至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纪委已有19个成立了案件管理室,全省省、市、县三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都已建立,为办案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
各级纪委案管部门积极履行对外协调联络的职能,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在案件情况通报交流、案件线索移送移交和协查协作办案等方面的联系沟通,形成长效规范的协调制度。如省纪委案管室参加了省反洗钱联席会议、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交易联合小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协调小组等多个议事机构,与各有关部门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广州市纪委与审计部门建立了协作办案机制,跟踪督办《审计移送处理书》中的案件线索,并定期沟通反馈情况;深圳市纪委协调人民银行、工商局、移动服务商等单位,通过专用接口将银行存款信息、企业注册信息、手机移动通话信息等数据直接接入委局机关,极大提高了办案工作查询信息的效率和保密性。
省纪委、监察厅注重创新协调机制,推广交叉办案、异地办案和建立“办案协作区”的做法,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全省办案大协作局面。如针对“三直”和国企纪检监察机关人手少、人面熟、有案不愿办、不能办、办不好的情况,指导他们打破单位界限,在上级机关的统筹安排下,整合资源,实现“三个统一”,即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骨干力量统一调配、重大案件查办统一组织。全省各级案管部门普遍建立了办案人才库,对本级和下级办案专业人才进行分类管理,供领导必要时统一协调调度。由于协调有度,方法得力,广东省纪委深入查处了韶关“8.14”案、省法院“11.13”案、新广国际重大经济损失案、茂名监狱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取得良好的成效。
以服务保障为抓手 创造有利办案的条件
保障办案经费、改善办案装备,是办案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9号、10号文件,广东省纪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广东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装备配备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全省市县两级纪委办案装备配备标准提出指导意见,并对欠发达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装备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一次性予以支持。
安全可靠的办案工作点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办案工作的重要依托。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今年广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省纪委办案工作点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竣工启用。省纪委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纪委建立相对固定的办案工作点,并特批了经费支持欠发达地区办案点建设。同时,制定完善的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和制度。
推进办案信息化建设是科学化办案的必然要求。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着力加强办案信息化装备配备,不断提高办案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与一家信息公司联合开发了《案件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并于去年12月29日在省纪委正式开通试运行。该系统通过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查办案件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督。系统中建立了办案人才库、专家咨询库、法规查询库等专项数据库,为办案工作提供便利。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教育培训。从去年起,每年组织全省案管工作人员到中央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参加一期案件检查和案件管理业务培训班。定期召开全省各地市案管室主任座谈会和案件统计工作培训班,加强沟通,勤于指导,着力提高案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了业务研究,推行了“一案三报告”制度,针对办案发现的制度漏洞,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抓住带有根本性、规律性的问题,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配合宣教室制作了多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发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进行宣讲播放,形成了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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