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载体 专项治理 民主评议 查办案件――黑龙江“纠风护民工程”结硕果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全面启动了“纠风护民工程”,采取工程式推进的方法抓好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创新载体畅通渠道听民声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夯实“纠风护民工程”的基础,黑龙江省从创新载体入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实行多种媒体互联互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广泛听取民声民意。建立了电台“行风热线”、电视台“关注民生在基层”、报纸“行风直通车”、黑龙江纠风网、五级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等工作载体,全方位受理和收集群众的咨询投诉,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纠风工作更加关注民生、贴近民生、惠及民生。“行风热线”节目突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辟了“关注暖屋子”、“关注农资打假”等15期专题节目,新增了社保局、招考办、交警总队等7个二级部门单独上线。2009年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2453件,已经办结2270件。组建了由4752人组成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通过监督员收集群众诉求272条。2009年6月,黑龙江省纠风办又开通了“黑龙江纠风网”,在13个市(地)、56个中省直部门设置了二级平台,对群众的诉求实行受理、转办、审理、反馈等环节的全程网上办公。网站运行4个月,就收到群众投诉举报596件,受理问题的数量相当于往年纠风办全年信访量的2倍。黑河市在全市64个社区建立了纠风社情民意联系站,采取设立接待点、公布投诉电话、定期收集各类信息、发放联系卡,“点、线、面、卡”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群众不出社区就可以将问题反映到各级主管部门。社情民意联系站成立以来,共受理并解决群众关注的涉及饮水、供热、道路维修、旧房改造、社区卫生、物业以及政风行风建设等16个方面562个问题。
专项治理突出重点护民利
纠风专项治理既是“纠风护民工程”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纠风护民工程”的重要措施。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黑龙江省把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协调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纠正了一批与民争利的问题,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黑龙江省纠风办先后会同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下发纠风建议书11份,纠正和查处加重农民负担问题427个;纠正和查处贪污、截留、挪用、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资金监管方面违规违纪问题236个,涉及金额9338.2万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23人。绥化市深入开展城乡低保问题综合治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保难、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采取开展拉网式入户检查、全面审查申办审批手续、核查资金拨付情况、核对实际发放人数、重新认定低保资格、完善监管机制等办法进行治理,共清查城市低保60324户120021人、农村低保65612户164030人,清查面达73.5%,检查审核低保金6698万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8个,处理违规违纪人员44人。2009年,全省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共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案件14908件,处理违规违纪人员562人;通过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减轻农民负担945.65万元。
民主评议 延伸触角解民忧
根据不同时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点,及时调整评议主题和评议方法,并且不断延伸评议的触角,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水平,是民主评议活动的生命力所在。2009年,黑龙江省纠风办采取“部门为主、群众测评、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办法,会同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等14个中省直部门开展了“群众满意医院”、 “群众满意学校”、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通过评议,教育办班收费、医院开大处方收红包、基层站所中梗阻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去年以来,全省有11839个基层站所、2929所学校、878家医院参与到评议工作之中。各参评部门共出台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25875条,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5238件,行风评议整改问题3877个。大庆市开展了物业行风评议活动,以物业优质服务年创建、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居民植树日、和谐邻里节、家园文化周等系列活动为平台,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企业诚信建设、企业业主和谐共建工作,联合新闻媒体开展“走小区、看物业”系列专题活动,借助舆论力量进行全民、透明、公正、公开评议,提高了企业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比2008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鹤岗市实行“执法监督企业评”、“综合管理机关评”、“社会(窗口)服务市民评”,部门作风好坏群众说了算。建立了党政领导问责制,对各类参评部门评议结果位居后3名的进行问责。健全了问题整改落实督察反馈机制,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求部门认真调查剖析,制定整改计划,及时反馈结果。
查办案件重拳出击维民权
将查办不正之风案件作为纠风护民最直接的手段,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建,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加大自办案件的力度,将那些因不正之风问题引起群众集体上访、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组织力量直接调查处理或全程跟踪督办。去年以来,省纠风办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4件,直接调查处理涉及违规进行药品招标采购、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道路综合检查站多头执法、学校乱收费乱补课等方面典型案件16件,下达纠风建议书6件,清退违规资金70.4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实行了典型案件通报制度,通报了涉及挪用医保基金、教育乱收费、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食品安全隐患等方面4起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在查办不正之风案件中,注重从个案问题的“点”,上升到同类问题的“面”,通过查办不正之风案件,发现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管理上的一些漏洞,研究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问题的对策。比如,在查办某市散白酒生产市场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后,建议省商务厅尽快出台散白酒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走立法程序。同时,将案件查处情况作为对市地纠风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自办案件多、公开曝光或通报典型力度大的予以加分,对调查失实或处理不当、处理结果未得到落实、要结果件未按时上报的予以减分,鼓励引导市地纠风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重要的案件,采取电话督办、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监督。省纠风办共对34件不正之风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办,清退违规违纪资金62万元,确保了违规违纪必查、损害群众利益必纠,形成了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任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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