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奥运监督成功经验 北京“编织”扩大内需监督责任体系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保证中央、北京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北京市借鉴奥运监督成功经验,按照“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依法监督”的要求,建立了一套“主体清、责任明”的扩大内需监督工作责任体系。
据介绍,该责任体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明确了在扩大内需工作中市级单位、区县党委政府以及市属国有企业三个层面所承担的责任,共分为三个分体系:一是市级单位责任分体系,由相关委办局主要领导担任责任人,由有关业务处室负责监管,由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二是区县责任分体系,由区县主要领导担任责任人,由区县政府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监管,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三是市属国有企业责任分体系,由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担任责任人,由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按照北京市扩大内需监督工作责任体系的有关要求,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扩大内需工作中,不仅要承担项目实施的领导责任,同时对单位内部监督和对下属单位监督负责,保证项目廉洁高效。各责任单位在加强自身内部监督的同时,要负责向所属部门、下属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延伸,逐级分解责任,切实做到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为保证责任体系的正常运转,促进扩大内需各项任务的落实,北京市对各责任单位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明确扩大内需项目的任务指标、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实现“安全、质量、工期、功能、成本”五统一。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联席会议、台账管理、工作检查、请示报告、信息公开、举报核查和案件移送等制度,确保责任体系的有效运转。三是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找扩大内需工作风险点,排查工作流程中的纰漏和制度机制的漏洞,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四是要根据完成扩大内需任务不同阶段的特点,及时调整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项目建设依法合规、安全高效。五是要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考核和奖励惩处的依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因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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