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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用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2-22 09:3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能保干部清白、还村民明白。我们村不是试点村,但我代表全体村民申请建立监委会……”陕西省宝鸡市石咀头村村委会主任范彩明找到镇党委书记路远说。去年初开始,陕西试点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截至目前,该省近90%的建制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 
    2009年是陕西省纪委确定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通过一年来的实践,陕西省纪委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等“五项制度”,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
    在1月21日召开的陕西省纪委五次全会上,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的话语铿锵有力:“……继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五项制度,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稳步推进 “五项制度 ”结硕果

    “能讲一下你八小时之外的交际圈、朋友圈吗?” 
    “企业和你拉关系,请客送礼,你是如何处理的?” 
    “据了解,你的女儿今年结婚,按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要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你报告了吗,是在什么时间、以什么形式报告的,是如何操办的?”
    2009年12月24日和25日,西安市城乡建委、民政局、市政委、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新城区、灞桥区、未央区、临潼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的党政“一把手”向西安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并现场回答了纪委委员所询问的辛辣、尖锐的问题。 
    这是该省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的缩影。这个场景让人记忆犹新。“一把手”们纷纷表示,内心受到了震动,发人深省,记忆深刻。去年,陕西共有4050名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向市、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185名市级领导干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述职述廉,共收集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860条,制定整改落实方案1510个,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67件次,进一步增强了党政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老大难,老大难,领导重视就不难。”这是很多上访群众的心理期盼。如今,只要走进陕西各乡镇、街办的办公大院内,便可看到《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公示牌》,张贴接访人员的个人信息、接访范围和接访流程,来访群众可自由选择接访的干部,让上访群众“认得路、找到门,认识人、办了事”。这是该省推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带来的变化。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已将接访领导范围由纪检监察机关扩大到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解决了大量信访问题,深受基层群众好评。这项制度推行以来,截至去年底共接访11007人次,受理信访问题10749件次,办结率86.5%,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重复访、越级访明显减少,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应向上一级党委、纪委作出本级党委、政府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专题报告。同时规定了专题报告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时限。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报告制度不落实等实行“一票否决”。据了解,陕西去年共对19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2名干部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中因未达到合格线被暂缓任用。”这一消息曾一度在陕西商洛引起强烈反响。而今,一年多过去了,“任前考廉”已成为该省各市、县(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道“硬杠杠”。目前,该省有8898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7人因考试不合格被暂缓提拔任用,强化了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法纪知识的自觉性和廉洁从政意识。 
    郭永平在陕西省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今年要重点在巩固、完善、深化和提高上下工夫,不断扩大几个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要建立述前访廉、述中问廉、述后用廉工作流程和述廉结果运用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对于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将接访领导范围扩大到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要及时把中央和省委的新精神、新要求纳入考试范围。
    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紧“篱笆”源头防腐的同时,对于那些触犯“红线”的人,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给予查处。

    亮点纷呈  制度创新再添“法宝”

    在积极推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陕西省纪委结合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将推出新“五项制度”,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制度就是亮点之一。
    今年,陕西将首先在榆林、宝鸡、咸阳、铜川、商洛等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试点,这5个市的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和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在招标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5%的配送费用后,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向患者出售药物时不再加价。
  除推行药品“三统一”制度外,还有四项制度:一是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通过网上招投标,实行采购方式电子化操作,使同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和专家网上对接,并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二是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对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久拖不决、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信访部门组织信访当事人、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听证会,作出终结性处理。三是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同一县(市、区)内的乡镇纪委划分为若干个办案协作区,对单个乡镇难以突破的案件,由县(市、区)纪委统一指挥调配办案资源,以利于解决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四是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由县(市、区)政府投资为各乡镇统一建立机关食堂,解决干部就餐问题外,同时承担公务接待职能,实现乡镇公务费用“零接待”。 
    陕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龚汉江表示,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全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氛围日益浓厚,以制度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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