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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实施《廉政准则》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3-30 08: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福建省委下发通知,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出进一步部署。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把组织实施和遵守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检查考核。
    通知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提出了抓好学习教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五条具体措施。该省要求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与学习党章和其他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对照《廉政准则》,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针对薄弱环节,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各类公开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四个方面,通过完善制度解决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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