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近年来,安徽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惩防体系建设呈现出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以加强领导为保障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安徽省先后召开有关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履行应尽的领导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徽省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为第一副组长的“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17个省辖市和大多数省直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及各地、各部门还充实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目前,全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已有5370名。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
加强制度建设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无论是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还是形成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归根到底都是通过制度来固定、来保障、来促进。
安徽省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继2008年在全省部署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后,2009年全省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成果,在继续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完善创新的同时,深入开展制度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建立健全保证制度落实的措施,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既促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完善,也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
以分步实施为方法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既要有长期的战略目标,又要有近期的工作安排。
安徽省坚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把落实《工作规划》与做好当年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该省重点抓好年度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发展,逐步落实《工作规划》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009年,安徽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四次和五次全会部署,围绕落实“两项重点任务”、推进“五个一批工作”、夯实“一项基础工程”的工作部署,大力加强对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解决了一些涉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研究制定出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扎实推进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
以监督检查为抓手
加强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完成的一个重要方法。
安徽省坚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主要措施,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导向和促进作用,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09年3月和12月份,分别组成由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等17名省级领导同志带队的检查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反馈结果等方法和步骤,对省辖市党政领导班子和省管领导干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予以通报。17个省辖市组成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带队的检查考核组,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同时,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也组成检查考核组,对部分省直单位和省属企业进行了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进行纠正和整改,更好地推动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记者 韩贺彬 通讯员 程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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