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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清理和规范中介组织系列报道之三:奉法者胜 违法者汰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以及全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不可能仅仅靠一场整治活动或者一个信用网站来完全解决问题。厦门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清醒地认识到,要从源头上解决中介腐败问题,不在制度建设上下工夫,必然出现防不胜防的问题。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中介组织法,也没有一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专门法律法规。不少业内人士和有关专家认为,这样的空白,导致利益相关者在行为方式的选择上产生摇摆。 
  厦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黄家列说:“必须从制度建设上入手,一方面使利益相关者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营造奉法者胜、违法者汰的环境;一方面通过法规来规范、固定、保障和促进对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的监管,形成长效机制,防止出现被发现了就改、没过多久再犯的反复。” 
    “利剑”,斩断不法中介“生命线” 
  厦门充分发挥中央赋予的地方立法权优势,市政府将《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中规章制定项目,由市监察局负责起草。2008年1月30日,厦门市公布了《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从而为厦门市中介机构监管及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介绍,《办法》有效解决了几个难题:一是实行备案制度,便于掌握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解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问题;二是强化行业自律,便于行业管理,解决中介行业无序竞争问题;三是推行奖惩机制,扶持诚信者做大做强,让失信者处处受制,解决中介市场良莠不分、诚信缺失问题;四是落实问责制,对行政监管部门失职、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追究,解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问题。 
  “特别是在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信用管理方面,首创警示制度,《办法》对违法执业和不诚信中介组织和执业人员,详细规定了‘惩罚性’管理档次,最严重的是被记入到重点警示名单中。”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在《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中,“信用管理”单列为一章。对于市场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不诚信行为,该办法规定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记入警示名单、记入重点警示名单三个层次的管理手段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规定对被记入警示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或者被记入重点警示名单的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其他获得财政投融资项目不得委托其从事中介业务。 
  “这样一来,那些违法执业和不讲诚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就被套上了‘紧箍’,斩断了‘生命线’。”厦门市多家中介机构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信用是中介机构市场行为的灵魂,法规制度是中介机构规范执业的保证,两者有机结合才能从根本上制约中介执业行为,树立行业良好风气。 
  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以及市法制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办法》同时明确了与中介管理活动有关组织的责任,确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对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实施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发现中介违规而不及时处理并上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等,《办法》也明文规定了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范,为了长远的发展 
  作为全市负责清理和规范中介组织工作的指挥官,厦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黄杰成告诉记者,这项工作期望达到的成效,首先是要让中介组织更加壮大,执业行为更加规范,执业人员更为诚信自律;再者就是要使政府职能转变更加到位;最后,建立健全中介机构自律、行业协会监管、政府监督指导“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简言之,使中介服务业能够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是全球500强跨国公司之一的ABB集团在中国投资创办的第一家合资企业。该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总监金中权告诉记者:“一开始,我们公司基本上不考虑厦门甚至国内的中介机构,都是请国外的中介机构来服务。但是这几年跟厦门本地的中介机构接触了之后,公司改变了观念,有意识地把相关业务交给本地的一些企业,现在已经与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建立了相当广泛的合作关系。” 
  “之所以有这样的转变,我认为,除了本地中介机构收费上更优惠、时间上更快捷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部门对中介机构的规范做得比较到位,厦门中介机构的信用和品牌逐渐得到了ABB的认可。”金中权如是表示。 
  这个事例从一个侧面说明,厦门市持续开展的清理和规范工作,不但没有绑住中介组织的“手脚”,而且使其步入了有人管、讲法治、受监督、重自律、创品牌的良性发展轨道。 
  “目前,厦门市中介行业违规违法问题和投诉现象明显减少,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日益提升,品牌效应和社会效应逐渐放大,涌现出了越来越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优秀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黄杰成告诉记者,这种新局面的形成,也让绝大多数的中介机构从中受益,在全行业的发展壮大中培育和打造自己的品牌。 
  规范,正是为了长远的发展。为给中介机构搭建更大的发展平台,厦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中介服务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鼓励中介组织实施品牌战略。比如,《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要将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中介机构的发展政策,优化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环境;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厦门市中介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要尽可能让中介机构参与和介入,特别是在重大投资活动、工程建设、房产交易、项目转让、企业改制、公司上市、政府采购与定价以及国际投资等领域,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意见,等等。 
  与此同时,加强对中介市场行为的监管和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行为的监督,推动引导中介机构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在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中,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两年多来先后查处了23起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涉及中介机构24家、从业人员52人。一批违法中介机构和从业者被依法取缔、处理,这在业内产生很大反响,起到了教育和震慑作用,为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对我们而言,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厦门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梁明煅坦言,在清理和规范之后,厦门中介机构普遍经历了政策与市场的双重“洗礼”,洗去了“病毒”,强壮了体魄。在厦门中介服务业直接置身于整个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背景下,他相信很快会有一批品牌中介机构走出厦门,走出国门。(记者 陈治治  通讯员  陈益国  洪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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