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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案背后的质疑与期待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3-09-26 14:35 来源:人民网-舆情频道

     综合今日舆情数据,今日舆情热度最高的话题是“夏俊峰被核准死刑”,热度最高的单条网络新闻是腾讯新闻“白岩松:王立军为何坐轮椅出庭应该给予解释”。截至今日13时,“夏俊峰被核准死刑”话题位居今日舆情热点排行一位,微博平台上相关微博数据已经超过150万条。今日已有至少60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10万条网友评论。

     今日舆情热点: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今日凌晨,沈阳小贩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在其微博称,法院来人送达家属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通知,她赶去看守所见夏俊峰最后一面。

     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时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认为,“故意杀人”的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应为正当防卫。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9月24日起,“夏俊峰案”话题相关舆情热度出现爆发性增长。

     9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鸣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出了“刀下留人,夏俊峰!”的呼喊,随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和响应,截止到今日(9月25日)14时,该微博已获得5000余次转发和阅读数超过68万。新浪微博上,此话题相关微博累计已经超过65万条。腾讯微博上也有相关微博超过58万条。

     夏峻峰家属@沈阳张晶自9月25日凌晨会见路上至会见中、拍全家福被拒一直在进行“微直播”,会见过程被曝光在网民众目睽睽之下,期间传递的情绪也被网民关注。该案件代理律师@陈有西微博称“终无力回天谢绝采访”引发网民“律师放弃”的无奈悲情。夏俊峰儿子的画、夏俊峰家人的这些年、采访张晶视频“小贩夏俊峰”被各大媒体微博再次发布并被网民们广泛传播。

     @沈阳张晶发微博“跪求最高院给俊峰一次机会”,牵动网民神经的夏俊峰案再次引发舆论反弹。今日(25日),各大微博平台热点话题排行榜上,夏俊峰话题热度呈快速上升趋势。

     截止到今日(9月25日)14时,此话题相关网络新闻已超过640篇,相关微博已猛增至超过46万条,数据显示,此话题相关舆情热度仍然处于爆发阶段,其后势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1. 网民热议:

     网民观点摘编:

     恳请刀下留人,彻查此案!

     孔智勇-(佛山市三沙陶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刀下留人!】夏俊峰杀人,我对城管有些失望;裁定杀夏俊峰,我一定会对这个国家失望;他是被迫挥刀自卫!是谁把一个为生计奔波,原本朴实善良的社会底层民众变成了“恶人”?请还司法的公证,拯救中国的民心!@沈阳张晶: 跪求最高院给俊峰一次机会,给我们母子一点希望!

     元芳评说:瓜农被城管打死赔钱了事,小贩正当防卫刺死城管要判死刑!城管可以出庭作证说夏俊峰主动杀人,夏俊峰的证人却不能为自己出庭作证!同样是人命,为何天差地别?如此做法,岂能服众?恳请刀下留人,彻查此案!!!

    夏俊峰一路走好

     思维(范棣,美国南加州大学博士,美国亚洲联合投资基金执行主席。):夏俊峰,临别走好。你没有流泪,我们也绝不流泪。天堂那里,没有城管,没有法律,也没有黑暗。请原谅这个国家,它病的长不大。但,你的孩子会长大,会记住勇敢的爸爸。

     谈晓芸(著名青年慈善家、策划人。上海谈晓芸文化艺术交流工作室创始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夏俊峰】今天,他走了。网络上一片唏嘘与悲愤。本想写些什么,却如此无力。这个国家缺少太多东西,充斥着太多戾气。他不是英雄,也不该如此成为英雄,但都必将会被载入史册。走好,天堂没有城管。

     质疑法院判决

     @染香姐姐(时评作者):夏俊峰案的关注要点是:1.城管围殴夏,夏属正当防卫;2.夏案家属找到6名证人证明城管有围殴行为,法院拒绝他们做证;3.检方核心证物缺失,唯一证据是口供。根据刑诉法46条如果只有口供,而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即便律师说的再有理,也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4.城管口供已被指出是伪证依然被法庭所接纳。

     _-冰翼-_(慧科赢创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城管不打人,他一个小贩拿刀行凶作甚?自己家庭不要了吗?城管大庭广众都打人,把小贩带入自己大本营肯定打得更狠,小贩才被迫自卫。我们普通网民是不知道真相,但凡事发生都有起因,如果只是东西被没收,你敢不敢去捅死两个重伤一个?有时候法院简直是侮辱民众智商!

     孔智勇-(佛山市三沙陶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城管打死商贩没死刑。贵州警察打死两名村民判8年,贪官贪几亿,几十亿也没死刑......一个小商贩被城管逼急了自卫捅死两个城管就死刑。

     网友“整个人都李大仁了_change”:城管杀小贩,怎么不见判决城管死刑?还用纳税人的钱赔了90多万。对这个国家彻底失望!

     任志强(知名地产商):期盼法律公正。

     支持法院判决

     网友“独立调查员”:你有你的虚情假意,我有我的常识:1、夏俊峰随身带刀证明其有暴力倾向;2、城管未警惕其是否携带危险品,暴露执法经验欠缺,也反证城管并无恶意对待夏俊峰;3、办公室现场3对1,前者却2死1伤,后者安然无恙(仅自伤手指),证明决斗过程中城管仍未暴力还击,而夏俊峰出手毒辣。你仇恨体制,别绑架我。

     夏俊峰儿子的绘画引热议

     秋风扫落叶:【太阳快出来吧!】— 夏俊峰儿子的画 09年5月16日,辽宁沈阳,小贩夏俊峰与妻子在街头摆摊,被城管带走殴打时,拔刀杀死2名城管。昨天(9月24日),法院向夏的家属下达死刑通知!城管暴力执法在先,请饶夏俊峰不死,不要处死一个原本善良的老百姓!【 一个1米6身高的小贩,去杀二个1米8多的胖城管。

     杨鹏(学者,壹基金秘书长。):小贩夏俊峰被判死刑,他儿子想他的画!

     赵文(兰州媒体资深记者):【强强的画】夏健强小朋友的绘画作品饱含着对父亲夏俊峰思念之情,看了禁不住让人泪奔……

     夏俊峰家属要求合影被拒引热议

     @沈阳张晶(沈阳小贩夏俊峰的妻子): 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为什么这么绝情啊?为什么?

     网友“童童在寻找暖暖”:我希望网友发表自己的观点时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要过激。法理不外乎人情,我希望可以人性化地让他在最后时刻可以与自己的妻子合照。我更希望中国的法律中死刑渐渐减少,并不是希望可以像美国一样基本废除死刑,只是说,这个世界需要的是更多的爱而不是伤害。

     被杀死的城管家属也很可怜

     网友“双抠小金刚129”:城管跟小贩之争背后就是体制和生存之争,双方都难。

     环球时报:【夏俊峰杀死的2名城管:申凯、张旭东】四代单传的申凯,曾参军、立过三等功,专业成为城管,被提拔为中队长。同事和亲属说,他不会随便打人。他死时没孩子,家里断了香火。张旭东有个和夏俊峰儿子一样大的女儿。他和妻女、父母及重病的哥哥,挤在不到60平米的房里。

 

     案件引发各界反思

     濠江客(郭少英,澳门商报首席记者。):在司法被权力强奸的情况下,讨论民意会不会影响司法独立实在扯淡。在不公平的世界里,讨论夏俊峰的妻儿是不是和死亡城管的妻儿一样可怜,也很糊涂。如果讲人性,屠杀者和被屠杀者都是人,侵略者和被侵略者都是人,他们死了,他们的家人也值得同情。问题是:谁在实施暴力?

     女女(蔡莉,河北沧州网络文明青年志愿者负责人。):#夏俊峰案#此案告诉后人无论何种状况不要轻易举刀,不要剥夺他人生命,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无论何种纠葛都不值得以生命的代价来付出,法不容情。当你被剥夺一切权利后你所有的请求都等于零。斯人远去,无论你多么义愤填膺,也只能接受案件的惊醒,也许杀人的确不能成为防卫过当的理由,冲动是魔鬼!

     郭中华:任何情况下,法律一旦成了专门对付民众的那么它就是一部恶法。那些被恶法蹂躏求天天不应、求地地不灵的人无奈之下就要求助于暴力。所以说,如果法律是民众的敌人,那么民众自然而然的也就成了法律的敌人。起初的受害人是弱者,到后来强者也自身难保!

     2.媒体评论:同情不应代替理性

    别了,夏俊峰

     河北青年报:【别了,夏俊峰】你曾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百万下岗工人一员,后来成为吃苦耐劳的摆摊小贩,再后来因与城管发生矛盾刺死两人。虽然事件充满悲情色彩,但亦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别了,夏俊峰,希望来世你能过得幸福。也希望你的悲剧不再在其他人身上上演!

     夏俊峰死刑判决仍有疑问

     新京报:【拒绝"刑前合影" 请给个解释】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 称,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曾要求与家人合影遭拒,"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死囚刑前与家人合影早有先例,被赞为法治的进步。司法正义理应展示人性光辉,法无禁止而拒绝"最后合影",有关部门需要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回应舆论关切。

     九个头条:#关注夏俊峰#【夏俊峰死刑判决疑团未解】1.6名辩方证人为何不被法庭允许出庭作证?2.城 管在街头究竟有没有打人?3.城 管在办公室里有没有打人?#3个疑问每个都是审判的根基#。夏俊峰的死刑判决仍旧不能说服公众。夏俊峰案需要一个有说服力的判决。

     死刑面前并非人人平等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博客:死刑面前并非人人平等】中国网民抛出了一个问题:烧烤摊贩夏俊峰与薄熙来妻子、革命家之女谷开来有什么不同?两人的命运差别显而易见:夏俊峰周三被执行死刑;谷开来仍在监狱中服刑。谷开来和夏俊峰均被法院裁定谋杀罪名成立,前者来自中国精英阶层,后者则是一名普通百姓。两人都表示很后悔,并解释说自己的行为是出于自卫。在这两个案件中,法院都裁定判处死刑量刑适当。但在许多中国网民看来,两人的命运差别已经显而易见。

     盘点城管和小贩冲突事件

     壹读:【城管和小贩冲突事件大盘点】夏俊峰扎死城管、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北京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广州城管遭小贩掐脖子狠抓下体。——城管与小贩的冲突不断升级,甚至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

     @假装在纽约:①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获刑8年,法院称是防卫过当。②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③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④2013年9月,杀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莫让公众的热望落空

     今日微博头条:【点评:#夏俊峰案#让公众热望落空】这是一个萧瑟的秋日,小贩夏俊峰的命运牵动了无数人的心,更让人平添了一份冷意。从此,世上少了一名儿子,少了一名父亲,也少了一名丈夫。社会各界呼吁尽快改革城管制度,别再让无辜者成为制度的祭品。愿张晶母子保重,也愿那两名死亡的城管家人保重。

     暴力不该赢得掌声 同情不应代替理性

     @人民网: 【暴力不该赢得掌声 同情不应代替理性】故意杀人者理应面对刑罚,暴力不值得提倡,更不应给予掌声。崇尚暴力解决问题,只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塑造暴力“英雄”更是有违社会基本价值观。别让同情代替理性思考,别被情绪左右客观分析。

     @人民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今日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韩磊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对被告人及其家庭而言是悲剧,但是不能忽视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结局无法挽回,过错应可避免。切忌激愤,遇事三思而后行。

     3.辩护律师公布夏俊峰案死刑复核审辩护词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夏俊峰案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辩护词在网络上早已更为流传。

     今日,夏俊峰案的陈有西等辩护律师在网络上公布了《夏俊峰案死刑复核审辩护词》。其中称“本案定性罪名错误,量刑明显不当。请求贵院依法不核准夏俊峰死刑判决,将本案直接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众多律师也在网络上纷纷发言评论此案。著名法学者斯伟江、徐昕等称此案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一笔。许多网民也认为法院不该处死夏,“预谋杀人的谷开来要可以不死,夏俊峰就不该死。”公益人士@孔智勇发博“湖南临武城管杀了瓜农,当地政府花89万平息此事;全国网友捐89万还夏俊峰自由”引发众多网民跟随表态。

     今日9时28分,漫画家@变态辣椒发表的“众生≠平等”漫画引发众多网民关注和热议。

     4.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微博播报夏俊峰案引网民热议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沈阳中院分别在今天(9月25日)的10时43分和15时25分发布了两条关于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相关微博,而随后这两条微博引来众多网民的批判性评论。

     网民评论摘编:

     @木公杂弹乐队_曹松新(邢台技师学院信息技术系职员):请换位思考,你们的法治精神在哪?刀下留人!

     @王晓渔(知名学者、文化批评家):刚刚注意到,三年前轰动一时的贵州警察张磊射杀两名村民案,已于今年六月宣判。张磊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同时被认定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网友“安静的二次方”:现在的我是处在外围的看客,却也可能是未来某个时刻被不公对待的那一个。我不知道如何去帮助那个破碎的家庭,那个要永远顶着父亲是一个杀人犯帽子的孩子。请让阳光照进来。。。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24日起,“夏俊峰案”相关话题舆情热度出现快速增长态势,今日“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的消息引发了相关舆情出现爆发性增长态势。相关微博数据从23日的1000余条暴增至1万余条,这一数字又在今日(截止到今日14时)猛增到超过46万条。网民们对此事件展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热度。而这其中,夏俊峰的家人和辩护律师在微博上对此事件相关消息的传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网络上支持夏家的声音呈现一边倒的态势,相对而言,支持对此案的判决的理性声音并没有凸显出来,而沈阳中院微博发布的两条相关微博则受到网民们的猛烈抨击。

     有评论指出,为什么小贩夏俊峰的命运能够牵动无数人的心,那是因为夏俊峰也是普通民众的一个,他的境遇与中国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密切相关。公众期待,在中国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不要让下一个夏俊峰式悲剧再度发生。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公众在质疑夏俊峰之死背后,对各级司法机关的殷切期待。另一方面,也有评论指出,夏俊峰的生死固然重要,但我们更应该关心法律的尊严问题。这起悲剧的发生背后隐含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处安放的困境之问。而这显然有赖于中国社会法治进程的逐步实现。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认为,此案中从满足舆论期待角度而言,沈阳中院在以下三方面仍有待改进:一是对夏俊峰案这样重要的争议性大案要案的死刑执行应前置发布时间,给家属、公众预留更多心理缓冲期以消减舆情风险;二是在案件的执行上,尤其是在家属的会见上可以更加人性化一些,诸如舆论对“合影照全家福”这一在以往案例中被允许的请求为何在该案中被拒绝的追问,法院应适时给予回应,这也为人性化执法敲响了舆情警钟;三是未见判后同步解释工作,诸如本案中城管执法是否不当等舆论关切点究竟与核准死刑有无关系,法院应在判决书外给舆论一个交代。

     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这是全社会对司法机关共同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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