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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三转”中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拓宽思路 创新方法

    当前,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举报不断增加,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反映出来。在深化“三转”中,如何把握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更好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面对的举报种类繁多

    举报问题多、涉及领域广成为新形态。其中,直接反映党员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尖锐性问题,以及反映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劳动人事社保、涉法涉诉等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复杂问题不断增多,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所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的新形态。

    运用互联网、手机等进行举报成为新状态。随着智能化科技的普及和群众文化程度的提高,使得网络举报便捷、保密等优点进一步凸显,群众运用电脑、手机等工具,通过互联网进行举报投诉,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的新状态。

    群众实名联名举报大幅增加。随着中央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增强,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安排调查核实实名举报以来,群众实名、联名进行信访举报的比例大幅增加。

    重复访、越级访、多头访成为常态。部分举报人片面认为,信访举报问题向多个部门或不同级别单位反映,总有一个能解决,甚至有人认为纪检监察机关介入会更有效果。此外,还有些信访问题因一些地方部门在处理时为息事宁人,常给予信访人特殊照顾,致使一些地方出现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信访,没有达到目的就不罢休,甚至缠访、闹访。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信访举报人缺乏相应举报投诉知识。部分信访举报人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投诉的规定及办理程序不了解,片面认为纪检监察组织样样都管,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就能及时得到解决,当纪检监察组织依法依规不予受理时,便无理取闹,甚至做出过激行为,妨碍办公秩序。

    信访举报人期望高,息访难度大。大多数检举控告类信访带有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部分信访举报人明知自己的要求不合理、不合法,仍提出过分要求,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难度,甚至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又提出更多的无理要求。

    信访问题相互交织,是否受理难界定。当前,信访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各种问题相互交织缠绕。同一问题从不同角度反映其属性不一,如群众反映邻里土地纠纷未得到合理解决时,可以判定为业务范围外,但如果反映相关干部在处理中吃拿卡要、又应属业务范围内。有时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等业务范围外问题,从表面上看与纪检监察无关,但问题背后有可能存在腐败问题。

    一些干部认识不到位,办信质量需提高。部分干部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不主动与群众沟通,不及时处理,以致小事拖大,引起上访。部分干部变动较频繁,政策法规知识不精,处理问题方式方法欠缺,工作被动。少数乡镇纪检干部身兼数职,没有真正回归主业,对信访案件没有深入核查。

    缺少激励机制,一些干部不想为、不愿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特殊性,使从事信访举报的干部长期接触社会负面信息,产生较大心理压力。一些人从事信访举报工作时间较长,既未调整、又未提拔,有的人不愿继续在信访举报岗位工作,想方设法调离,有的人甚至应付工作。

    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对策建议

     加强宣传监督,完善源头治理机制

    加强信访举报知识宣传。多渠道宣传信访举报的方式、举报人权利义务、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和处理程序、纪检监察组织受理范围和管辖权限、不予受理事项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文明、有序举报,归口反映问题。

    强化教育和监督。增强干部法纪观念,知道什么可以为、什么不能为,真正做到不敢腐、不想腐。落实党务、政务公开,促进群众监督,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强化信访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采取组织谈话、诫勉谈话、发《信访监督通知书》等形式,及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抓好来访接待,健全工作机制

    认真接待来访群众,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分类处理信访举报件。及时办理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对业务范围内外事项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重点处理好违纪行为,利益诉求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事项,以及名为举报违纪行为但无实质内容,实为提出利益诉求的,不予受理,告之缘由,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善于运用接访方法。在接访中通常可用证据法(从固定证据的角度与信访人交流,让其理解处理一个人必须要有充足证据)、正反法(从某一事情的正反两方面与信访人进行交流,帮助其全面认识问题,化解心结)、重点法(信访人反映问题又多又杂,引导其抓关键、找重点)、献策法(通过信访途径不能解决的问题,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替来访人出谋划策)等,对来访人进行解释疏导。

   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处理信访举报机制

    整合资源建立协作工作新机制。按照就近整合、方便联络、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 实施办案协作工作新机制。实行基层交叉办件制度。根据地域划定若干个信访办理协作区,对于一些下级收集的重要违纪线索,可由上级纪委牵头,抽调相关区域纪检干部参与调查。实行提级办件制度。对一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或情节较为严重、案件线索比较复杂的重大信访举报案件,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组成专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实行联合办件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信访问题或久访不息的突出信访问题,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集中会办。实行群众参与办件制度。对于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农村集体“三资”、强农惠农资金的案件,接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的调查,既可监督办件人员,也便于参与代表直接向群众解释,提高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

    建立“一案三查”责任追究新机制。对在信访举报处理过程存在拒不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督办信访事项,编报虚假调查材料欺骗上级纪检机关等行为的,实行查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监督责任、当事人直接责任“一案三查”制度。

    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对信访举报问题突出、交办信访举报件较多的单位,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要对其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对交办信访举报件的落实情况,上级纪检机关要定期进行督查。经下级纪委调查回复后,信访人仍以相同内容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复反映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启动复查,若发现原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的,启动“责任倒查”程序追究经办人员责任。

    建立健全办理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制度、实名信访举报保密和保护举报人工作制度、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实名举报配套制度,推动和鼓励群众实名举报。

    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信访举报举措

    一是强化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员队伍,及时搜集、分析和向上级纪委报送信访举报动态。二是建立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室,做到工作标牌、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工作责任“五落实”。三是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和预约接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定期下访和定向接访、巡回接访。对于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和线索,要组织专人进村入户定向接访。

    畅通诉求渠道,拓展信访举报方式

    健全完善群众诉求热线电话、网上举报、绿色邮政等渠道功能,实现邮寄、电话、来访、网络等信访举报形式的畅通便捷。引导群众更多地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在基层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开通信访举报录音电话,建立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布。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能力素质

    增强信访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加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依纪依规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使信访干部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防止以权谋私行为发生。(向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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