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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谈话如何做到“攻心为上”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中获取证言、了解当事人态度的基本方法。在谈话时,纪律审查人员应本着“攻心为上”的原则,通过一系列的思想工作,促使谈话对象思想转化到位,主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

    利益驱动是根本。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自身利益无疑会成为谈话对象是否愿意主动交代问题的最大考量,所以,在谈话中要始终用利益来牵引驱动谈话对象。一是用长远的根本利益来驱动。对于谈话对象来说,最根本的利益就是最终的处理结果,必须跟其讲清楚,无论是纪律还是法律,党和国家的政策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讲清问题,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从轻从宽处理。

    道理释怀是关键。许多案例表明,审查对象的供述障碍主要是源于“拖延心理”、“侥幸心理”、“害怕心理”和“绝望心理”,因此,要通过一系列的道理阐述来破除谈话对象的这些心理,消除其供述障碍。针对这些心理,纪律审查人员的前期调查工作一定要扎实,初核证据要基本完整。适当时候,可以用一些已经掌握的证据点醒当事人,表明组织上查清问题的坚定决心和调查案件的专业能力,断其观望拖延的念头。同时,在谈话中也要尽量体现组织关怀,引导其主动交代,鼓励其尽量多看到组织挽救其的意图和希望。

    情感沟通是基础。情感沟通在谈话中的基础性作用不容忽视。纪律审查人员要从帮助谈话对象提高认识,创造宽大处理条件的角度,真心实意地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反之,如果谈话对象思想上有抵触、不能入心入脑,即使纪律审查人员滔滔不绝,也只是对牛弹琴。纪律审查人员要了解谈话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工作简历等,尽快消除双方的陌生感;要从对方角度出发,多说知心话,引起其共鸣;要变“交锋”为“交流”,不能强压硬灌地让谈话对象接受自己的观点,而要润物无声,设身处地为其分析利弊,答疑解惑,慢慢地引导谈话对象认清现实,从而甩掉思想包袱,积极争取宽大处理。

    依纪依规是底线。依纪依规进行谈话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可突破的底线,这既是切实维护谈话对象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纪检机关确保审查安全,提升审查效果的需要。纪律审查人员要按照相关程序开展谈话工作,告知谈话对象的权利义务,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安全纪律、廉政纪律,切实尊重和保障谈话对象的各种合法权益。要遵守法律对于取证工作的相关规定,杜绝诱供或指供现象,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客观性。

    (作者嵇永军单位:江苏省淮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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