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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谈话需有的放矢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3-20 09:2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去年,我审理一市级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郭某案件时,因室里同志对其收受购物卡的认定有不同意见,领导便安排我们审理室与郭某补充谈话,进一步核对相关事实。

    室主任对我说:“你是案件主审,比别人熟悉案情,由你负责和郭某谈话。”

    我感到责任重大,做了不少“功课”,仔细梳理、摘记了有关案卷证据,以及郭某的家庭背景等情况。但是,我们又了解到郭某最近的情绪波动很大。必须对症下药,我打定了主意。

    我们对郭某说明来意后,郭某便说:“我原来交代的购物卡问题,其实是我自己掏钱办的,不是别人送的。”我没有顺着他的话继续,而是问:“组织向司法机关证明你在调查期间有主动交代情节,对此你有异议吗?”“没有!”他肯定地说。

    我反问他:“你花自己的钱去买购物卡,再用购物卡去买门面房,为什么不直接用现金购买?”原来,郭某在调查期间承认将收受的购物卡抵作现金,给自己购买了一间门面房。

    郭某思索片刻后改口说:“其中至少两三万元的购物卡是我用自己的钱办的。”看到郭某由起初的全部否认到现在的大部分承认,我赶紧继续追问:“你用自己的钱购买购物卡准备做什么用?”

    “我打算给单位跑项目拉关系,没送出去就留下了……”郭某越说声音越小,可能连他自己都感到底气不足。“你办购物卡的时候有没有人证或者发票收据?”“没有。我给单位同事和家人都没说过办卡的事情。”郭某说话的气势又弱了几分。

    这时“火候”已经差不多了,我严肃地说:“你要知道不如实交代问题是要承担法纪责任的,而且是影响主动交代情节认定的!”他听后陷入了沉默。

    “你今年58岁了,亲人们都盼着你早日出去吧?你千万不要一错再错了!”这番话,好像触动了郭某的心弦,他情不自禁地哭出声来,不住地用手抹眼泪。

    等到郭某的情绪稳定下来,我又接着问起购物卡的事情。这回他没有逃避,如实交代了有关购物卡的细节。临走,他拉住我的手,道出心声:“这几天我想多了,有一些顾虑。”

    案件审理阶段被调查人因担心法纪的惩罚,心态会发生变化,可能出现推卸责任或否认有关问题的情况。所以,审理谈话只有做最坏可能的设想、做最有的放矢的准备,坚持政策攻心、证据说理,才能拾遗补缺、核清事实。

    (作者马鹏俊单位:陕西省宝鸡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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