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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违纪者汲取教训、卸下心防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28 07:5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2月初,我参与审理一位副科级干部凌某“私车公养”问题,从接手审理到错误事实见面、处分决定的宣布,自己一个环节没落。此后再见凌某,没有了一同参加党校学习时畅谈的热情,相互之间疏远了很多。

    我与一位在其他局工作的同事袁某熟识,因为都曾当过兵的缘故,以前碰面常打招呼,也常在机关食堂里同桌就餐。在审理他收受红包的违纪问题后,再碰有在食堂见面,他极力避免和我同桌。

    这两件事,让我感慨良多。在基层,大家平时工作生活接触多,低头不见抬头见,“宁可不栽花,也要少栽刺”是一些人信奉的所谓“处世哲学”。我们监督执纪,就是要打破这种庸俗哲学,以纪律为尺,宁可得罪人也必须一步不退,否则,纪律的权威性无从谈起。但我又想到,光把人处分了,没有让违纪者汲取教训、卸下心防,我们的工作也还有改进的空间,该如何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呢?

    考虑一番后,我向领导建议用“谈、析、学”的办法:将过去对违纪者例行公事式的审理,升级为“谈话阐明违纪事实、剖析相似案例、学习党章党纪”的“套餐”,使每一次审理都成为帮助违纪者拨正思想之弦、摆正心理天平、树立纪律观念的过程。

    实践证明,这种办法是有效果的。我主动找到凌某,谈了他违纪的思想根源、阐述了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相关要求,并剖析了另外3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凌某头上冒出冷汗:把纪律和规矩当耳旁风,受到处分是自作自受,感谢提醒和挽救。同样的,在我主动找袁某深入谈心谈话后,袁某握紧了我的手:纪律是法律前面的堤坝,在紧要关口上拉我一把,是救人一命。

    于心与心的碰撞交流中,执纪与教育“无缝对接”,打通了违纪者思想的“最后一公里”,我与两位同志“冰释前嫌”。

    不做老好人、不明哲保身、牢牢坚持原则是纪检干部的“标配”,但做到这点的同时,也要在工作中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帮助同志转回正道、放下包袱。这需要换位思考,把执纪的每一环节都做深做细,让违纪者汲取教训、卸下心防,轻装再出发。

    (作者王永彬单位: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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