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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迟到10年的保证金

编辑:钟德华 发表时间:2021-09-28 00: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湘阴渡街道办原安监站收取我们清账核股保证金35万元,到现在也未退。”今年5月底,永兴县湘阴渡街道办湘阴村村民黄某某等人拿着举报信,请求纪委监委解决。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既突出理论学习,又注重知行合一,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上来。”永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县纪委监委迅速把黄某某等人诉求作为“纪委为您来解难”的重点办理件,快查快办快结。
      随着调查深入,一桩收取企业股东保证金10年未退还的案例浮出水面。原来,在2001年,黄某某与其他6人共同购买了永兴县湘阴渡镇马家村一矿,经营中股东之间关系不睦,2011年11月份,该矿向湘阴渡街道办提交报告,请求街道办派工作组开展财务审计、核实企业股金、指导经营和管理等。街道办予以同意,制定了清账核股工作方案,组建了工作组,由一名副镇长戴某某主抓。工作组于12月5日组织全部股东召开会议,一致达成了相关意见:12月23日,每个股东自愿交纳5万元保证金给街道,共35万元,工作结束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同时,股东作出承诺:若拒绝配合清账核股工作,一次扣1万元。之后,湘阴渡街道办委托某会计事务所开展财务核查审计,但由于多种原因,审计未取得实质性效果。2012年10月,负责该工作的戴某某调离湘阴渡街道办时,未将马家村一矿清账核股工作移交给继任者。清账核股无果,保证金归还遥遥无期,直到2021年5月底,在上交保证金后即将满10年时,无奈之下,黄某某等人向纪委监委反映。
      经初核后,发现情况基本属实,湘阴渡街道办于2012年5月16日退还了其中一名股东5万元保证金,其余6名股东共30万元保证金未退还。7月12日,郴州市纪委监委、永兴县纪委监委在湘阴渡街道办组织了“纪委为您来解难”现场会,由湘阴渡街道办现场退给黄某某等3名群众15万元。湘阴渡街道办三天后将另外3名群众的15万元保证金清退了。随后,对负责清账核股的戴某某给予问责处理。
    “人民好公仆、为民办实事。”7月12日,黄某某等人将一面锦旗交到永兴县纪委监委,连连说:“感谢,感谢你们为我们办了件实事、好事,上交10年的保证金拿到了。”(永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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