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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周慧超 发表时间:2018-05-17 16: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炎陵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炎陵县下村乡原东坑村支书胡仰剑等人违规申报贫困户问题。2014年以来,原东坑村村委违反工作纪律,违规申报贫困户,导致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准,时任村支书胡仰剑,村委委员阳运林、胡春玉是违规申报贫困户的主要决策者和参与决策者,负直接责任。2018年3月,下村乡党委给予胡仰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胡春玉、阳运林党内警告处分。
    2.水口镇政府、敬老院挪用民政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期间,水口镇政府、敬老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民政专项资金共计62540元,分别用于水口桥头江家征地拆迁部分费用、弥补镇政府机关食堂费用、敬老院丧葬费等开支。郭会平作为水口镇民政办主任、敬老院实际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正确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18日,郭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水口镇时任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水口镇敬老院相关工作人员均受到组织处理。
    3.下村乡坳头村党支部委员邝圣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08年,炎陵县计划开展农网改造项目建设,按当时政策要求,需要农户自行缴纳150元/户的购买电表费用。原东坑村村委决定由时任村秘书邝圣云负责收取该笔费用。之后,邝圣云陆续从49户农户手中收取电表购置费共计7500元,在收取该笔费用的过程中,邝圣云陆续将款项挪作个人使用。2012年,农网改造项目正式施行并规定,购买电表的费用无需农户承担。邝圣云在得知该政策后,未主动向村委说明所收取资金的去向,也未将所收取的资金返还群众。另外,邝圣云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18日,邝圣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炎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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