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通报关于6起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汝城县纪委通报6起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典型案例。
1.南洞乡淇岭村党总支书记朱昌志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朱昌志在担任淇岭村村委会委员、村秘书期间,于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提议并操办以五保户胡某珠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3万元建村卫生室。2017年11月,朱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南洞乡财政所。
2.井坡镇塘坑村党支部原书记朱秀霞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塘坑村以低保户何某盛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用于本村非危房改造户建房和计划支付本村高压线路改造支出,时任塘坑村党支部书记朱秀霞对此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11月,朱秀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上交镇财政所。
3.文明瑶族乡长城瑶族村党支部书记朱中志套取国家扶贫产业奖补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朱中志采取虚报产业规模的方式,套取国家扶贫产业奖补资金88940元,计划用于本村通村公路建设,朱中志对此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12月,朱中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套取资金已全部追回,并退回原渠道。
4.文明瑶族乡横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平美挪用国家“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李平美挪用本村“学堂背”水渠整修工程“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32966元,用于支付本村空心村改造工程款,李平美对此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12月,李平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文明瑶族乡姜阳村党支部书记罗永忠、村委会主任罗丁华套取、挪用扶贫产业扶持资金问题。2015年8月至12月,罗永忠、罗丁华等人以虚购苗木、化肥农药的方式套取产业扶持资金98600元,挪作用于支付通村公路工程款等开支,罗永忠对此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罗丁华对此负直接责任。2017年12月,罗永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丁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延寿瑶族乡城江村党支部书记何建新、村委会原主任曾改生套取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城江村套取产业扶贫资金3.96万元用于本村通村公路建设,何建新、曾改生对此均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何建新、曾改生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12月,何建新、曾改生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汝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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