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周慧超
发表时间:2018-05-18 09: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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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芙蓉区纪委通报了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芙蓉区八一路小学教师刘桂芳、谭嘉顺有偿辅导的问题。2017年秋季学期和2018年春季学期,刘桂芳组织对本班学生进行课后作业辅导,向学生家长收取辅导费37300元。谭嘉顺应刘桂芳邀请,参加对学生的辅导,接受刘桂芳给予的辅导费8500元。2018年4月3日,刘桂芳受到记过处分,谭嘉顺受到警告处分。
2.长沙市湘一芙蓉第二中学初二年级组长胡孟违规参与年级家长委员会收取晚自习费用的问题。2018年春季学期,湘一芙蓉第二中学同意初二年级组建两个晚自习班,并提出三点要求:不成建制、学生自愿、不收费。在落实学校要求过程中,胡孟知悉年级家长委员会向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家长收费没有制止并接收家长转交的晚自习费1584元。2018年4月3日胡孟受到警告处分。(芙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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