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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通报3起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编辑:周慧超 发表时间:2018-05-09 10:4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永顺县纪委通报了3起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1.灵溪镇打洞村支部书记彭继开在打洞村工程项目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灵溪镇打洞村户间道硬化项目为永顺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全长10公里,资金66万元。2017年8月10日,灵溪镇人民政府与大忠鑫公路工程施工队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经查,该工程项目存在部分路面宽度不足1.2米、厚度不够0.08米和部分路面强度不够等问题。打洞村支部书记彭继开作为该村财政扶贫项目质量监管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未随时监督该工程施工情况,在发现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后,未及时向镇主管工程领导、扶贫工作队汇报,工作失职失责。2017年12月11日,灵溪镇纪委给予彭继开党内警告处分。
    2.灵溪镇泽树村支部书记聂仕凤在泽树村工程项目中的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7月10日,永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了永扶发〔2017〕20号文件,泽树村户间道硬化被列入项目计划,计划投资57万元。2017年7月23日,灵溪镇人民政府与永顺县天美土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经查,该工程存在部分路段宽度小于1.2米、厚度小于0.08米和道路硬化强度不达标等问题。泽树村支部书记聂仕凤作为村级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主要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随时监督该工程施工情况,在发现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后,未及时向镇主管工程领导、扶贫工作队汇报,工作失职失责。2018年1月11日,灵溪镇纪委给予聂仕凤党内警告处分。
    3.灵溪镇党委书记向用坤、镇长刘学书、工会主席冷阿峰、向明圣、易伟涛、张远富、秦军,虎落村第一书记肖家全、支部书记王芳、村主任王本喜,石叠村第一书记田国庆、支部书记宋茂胜、村主任覃章新在村级工程项目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灵溪镇石叠村、虎洛村户间道硬化工程项目为永顺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其中,石叠村户间道项目计划全长13.1千米,资金86万;虎落村户间道项目计划全长15千米,资金99万元。2017年8月18日,灵溪镇人民政府与永顺县东方红水利水电工程队签订石叠村户间道项目施工合同,与永顺县兴润水利水电施工队签订虎洛村户间道项目施工合同。经查,石叠、虎洛户间道工程存在部分路面宽度不足1.2米、部分路段厚度不足0.08米和户间道硬度不够等问题。石叠村支部书记宋茂胜、虎洛村支部书记王芳由于到村任职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责任意识不够,未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责任。灵溪镇政府在两村工程项目施工时,未及时向两村村支委、扶贫工作队和驻村干部通气交接,导致村委、扶贫工作队和驻村干部以灵溪镇政府没有交接为原因回避工程质量监管。灵溪镇政府分管工程项目领导冷阿锋、镇工程报帐员向明圣对工程质量监督欠力度,尽管提出整改意见,但没有取得实际效果,工程质量问题依然存在。灵溪镇工程报账员向明圣、虎落村支部书记王芳被立案追责;灵溪镇党委书记向用坤、镇长刘学书、工会主席冷阿峰、易伟涛、张远富、秦军,石叠村第一书记田国庆、支部书记宋茂胜、村主任覃章新,虎落村第一书记肖家全、村主任王本喜等11人被诫勉谈话;负责施工的“永顺县东方红水利水电工程队”“永顺县兴润水利水电施工队”被打入“黑名单”。(永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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