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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周慧超 发表时间:2018-06-04 09: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洪江市纪委通报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岔头乡岩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宏平违纪案。2018年3月,时任岔头乡岩里村党支部书记杨宏平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期间,阻止相关村民向纪委提供证明材料;2013年11月,时任岔头乡岩里村党支部委员、报账员杨宏平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在村集体账户虚报发票10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2-2013年,时任岔头乡岩里村党支部委员、报账员杨宏平违反群众纪律,伙同他人利用为村民办理低保、五保的职务便利,向村民索取财物2800元。2018年4月,杨宏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原硖洲乡古溪村党支部书记杨进良、村民委员会主任段承益虚报套取集体资金发放村干部工资案。2015年底,杨进良、段承益违反廉洁纪律,虚报征地款套取村集体资金,给4名村干部发放工资共计37800元。2018年1月,杨进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段承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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