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冷水江市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渣渡镇原纪委副书记罗晓滨等17人扶贫工作失职案。在2017年脱贫攻坚集中整改工作中,渣渡镇杨新村、渣渡镇、杨新村对口扶贫单位市信访局、市扶贫办等单位有关领导和公职人员没有严格履职,或没有认真组织村级评议,或入户核查不仔细,或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杨新村被纳入贫困户的相关人员基础资料不真实,陈某、苏某某、杨某某等3户家庭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被确立为贫困户,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经全面调查核实并经履行相关程序,时任渣渡镇纪委副书记、驻杨新村党政领导罗晓滨,杨新村党支部书记、评议小组组长陈今宣等2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渣渡镇杨新村村委会主任、贫困户民主评议小组副组长苏汉民被责令作出公开检讨;市扶贫办工作人员、联系渣渡片扶贫工作的负责人谢红生,渣渡镇扶贫办主任谢令彬,渣渡镇杨新村党支部委员、杨新村扶贫专干陈花花,杨新村党支部委员陈友文,杨新村村委会委员肖庆林等6人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渣渡镇人大副主席、主管扶贫工作的李雄飞被组织予以履职约谈;市扶贫办主任胡官,渣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梁中才,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驻渣渡镇杨新村帮扶工作队负责人阳跃书及该局驻渣渡镇杨新村帮扶工作队员段捷明,谢景伦,阳异华,李吉松,康鹏8人被组织予以谈话提醒。
2.三尖镇光明村出纳、会计潘书英违反财经纪律案。潘书英在2014年至2016年担任三尖镇光明村出纳、会计期间,利用负责对该村8组饮水工程做账的职务便利,违反财经纪律,重复报销材料费、重复支付税费等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冷水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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