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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周慧超 发表时间:2018-06-18 15:3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麻阳县纪委通报了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兰村乡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刘绍顺套取、侵占村级财物资金的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刘绍顺任原郭公坪乡政协联工委主任兼任双竹坡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通过虚开发票套取村财务资金7万余元,用于购买土特产、发放村支两委津补贴及其它村级开支;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办公室的旧电脑与双竹坡村购买的新电脑调换,并带回家使用。相关违纪资金已上缴县财政。2018年5月,刘绍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高村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龙永利未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他人虚报冒领延长期退耕还林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7年,龙永利任原绿溪口乡林业站站长期间,在对退耕还林进行分户过程中,既未到实地参与分户,也未对分户资料认真审核,致使3万元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偿款被虚报冒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龙永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扶贫办副科级干部陈春梅、县扶贫办产业扶贫金融服务中心主任余学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时任县扶贫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春梅(2016年9月至今任县扶贫办副科级干部)与时任县扶贫办产业扶贫金融服务中心主任余学东在未向所在单位报告的情况下,合伙借用“麻阳昌农种养合作社”名义,以产业园内除杂草、施肥抵用地租金的方式,陈春梅出资6万元,余学东出资8万元参与经营管理兰村乡望远村猕猴桃产业园内套种罗汉果项目。2018年5月,陈春梅、余学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吕家坪镇茶溪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始奇平均分配、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1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黄始奇通过村支两委、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商定以村民黄某望和黄某寿的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获得补助资金0.8万元,以每户400元危改补偿款平均分配村里20户建房户,黄始奇对此负直接责任;2015年,召开村支两委成员、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各组组长会议,决定以村民张某军、黄某海名义申报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5万,用于村里基层设施建设、支付公路维修等村级欠款,黄始奇作为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相关违纪资金已上缴县财政。2018年5月,黄始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麻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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