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周慧超
发表时间:2018-05-13 11:4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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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隆回县纪委通报了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2008年至2017年,龙配恒利用担任原荷花村村委会秘书、代理村主任、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职务之便,收到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生态林补助款、朝京山土地和山林承租款115750元未计入村帐;以假冒他人名字、伪造相关资料、虚报开支等方式侵占集体资金34680元;以假冒他人名字、伪造相关资料虚报冒领以工代赈资金20000元。2017年10月,其将21050元退还至镇财政所村级账户。2018年3月,经三阁司镇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龙配恒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对打入其他村民账户尚未收取的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生态林补助款予以收缴。(隆回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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