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绥宁县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作风典型案例。
1. 乐安铺乡党委副书记蒙和平、乡扶贫办主任刘哲不认真履职问题。2018年,蒙和平作为乐安铺乡扶贫工作的分管领导,刘哲作为乡扶贫办主任,在全县脱贫攻坚中对《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脱贫摘帽冲刺行动的通知》(绥办发〔2018〕24号)文件要求执行不到位,对脱贫攻坚基础资料提质行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作风不实、行动迟缓,导致按规定应于4月30日前完成的任务,直到6月28日都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进度在全县16个迎检乡镇中排倒数第一,严重影响了全县脱贫攻坚冲刺进程。2018年7月,蒙和平、刘哲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2、乐安铺乡乐安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黄华云、村支部书记刘国政、村主任刘移中、扶贫包村干部罗向阳、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陶家田、驻村干部苏云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黄华云、刘国政、刘移中、罗向阳、陶家田、苏云在脱贫攻坚中对《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脱贫摘帽冲刺行动的通知》(绥办发〔2018〕24号)文件要求执行不到位,对脱贫攻坚基础资料提质行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行动迟缓,导致按规定应于4月30日完成的任务,直到6月28日,村级资料完成率仅15%,缺34类资料,脱贫攻坚基础资料提质行动在全县48个迎检村中排倒数第一,工作严重滞后,影响了脱贫攻坚进程。2018年7月,黄华云受到警告处分,并按规定启动召回程序;刘国政、刘移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向阳、陶家田、苏云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绥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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