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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01 17:2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中方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中方县泸阳镇溪口村原党支部书记雷厚荣、泸阳镇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李晓明工作失职案。雷厚荣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负责全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未对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某权拥有小产权房情况进行审核,同时违规以村支两委会议审核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名单代替村民代表大会,造成陈某权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金21万元,雷厚荣构成工作失职;李晓明负责泸阳镇聂家村片区的扶贫工作,陈某权在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期间,只核实了其户籍信息,未核实其房产情况,构成工作失职。2018年6月25日,雷厚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泸阳镇扶贫工作站站长郝群予以诫勉谈话。
    2.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蒲怀杰审核把关不严案。2015年10月,蒿吉坪瑶族乡吉都堂村原村主任米贤召用虚假危房改造资料申报危房改造,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蒲怀杰审核把关不严,构成工作失职,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0月10日,蒲怀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米贤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新建镇原大塘村党支部书记杨建华,原大塘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会计杨兴春低保审核把关不严案。2016年2月23日,新建镇原大塘村8组低保户杨小英因去世户口注销,杨兴春未及时将杨小英去世情况上报新建镇民政办,导致杨小英在户口注销后仍然领取低保补助资金1160元,杨兴春构成工作失职,杨建华不按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0月10日,杨建华、杨兴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方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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