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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06 15: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衡山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原马迹镇梅田村党支部书记刘国健虚报冒领国家农业项目资金案。刘国健于2014年承包耕地面积共86亩,作为家庭农场项目,为了获取更多的补助资金,刘国健利用梅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职务之便,上报个人农场耕地面积时将86亩虚增为180亩,其中虚报耕地面积94亩。2016年1月22日,该家庭农场获得财政补贴资金1.8万元,骗取财政补贴资金0.94万元。2017年12月,刘国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马迹镇梅田村秘书朱学军挪用村集体资金案。2016年4月27日,朱学军从镇财政所领取梅田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6万元后,将3万元交给村里使用,剩余的3万元存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2017年12月,朱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开云镇桂花村秘书陈明辉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案。2016年,陈明辉任开云镇桂花村理财小组组长、党风廉政监督员,同时在开云镇沙泉街上经营家具店。在其本人不具备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妻王香平的名义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2018年5月,陈明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衡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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