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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13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绥宁县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问题典型案例。
    1.关峡乡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工作人员杨明山、田祖辉和插柳村支部副书记龙宪贵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6月,杨明山、田祖辉在插柳村支部副书记龙宪贵陪同下,到关峡乡插柳村岩头片区对申请易地搬迁的13户农户进行入户调查,杨明山、田祖辉在入户调查时,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未能摸清插柳村苏某实际居住的房屋,龙宪贵帮助苏某对其实际居住的房屋进行了隐瞒,导致苏某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2017年11月,杨明山、田祖辉在对苏某易地扶贫搬迁新建房屋验收中,未能发现苏某隐瞒新建房屋未完工的事实,未按规定要求苏某在拆除旧房协议上签字和出具拆除旧房承诺书,导致苏某违规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60000元。2018年7月,杨明山、田祖辉均受到警告处分,龙宪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
    2.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再旭及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江洪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赵江洪作为县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分管领导,在对麻塘乡洪溪村寨脚坳农村贫困户危房(D级危房或无房户)改造集中统建点项目建设中不正确履职,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该项目部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贫困户无法按时入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关峡乡危房改造项目没有组织抽查验收,没有及时发现代建户的危房改造工程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导致代建工程老板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782937.2元。赵江洪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王再旭作为县住建局局长,主管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赵江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再旭受到批评教育处理。(绥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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