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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27 15: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溆浦县纪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观音阁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陈立私自收取群众建房费案。2015年8月,观音阁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陈立私自收取观音阁镇莲花台村村民叶某某建房费用8000元,且未上交开票,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陈立还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决定给予陈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事业单位中级工降为初级工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均坪镇金溪界村原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顿天喜违规评定贫困户案。2017年6月,时任金溪界村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顿天喜在开展贫困户“两率一度”大排查工作中,违规将已购买商品房的金溪界村村民顿某某等4户新增为贫困户,且未经过村民代表评议和公示公开程序,违反了工作纪律。均坪镇党委决定给予顿天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观音阁镇赤洪村党支部书记邓敦再、村党支部委员王行和、村委会委员田显茂虚报挪用自然灾害救助金案。2017年2月,时任观音阁镇赤洪村临时党支部副书记邓敦再、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田显茂、村会计王行和虚报冒领、挪用农村自然灾害救助金3000元,用于垫付2016年观音阁镇原铁路湾村村务开支,违反了工作纪律。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邓敦再、田显茂、王行和党内警告处分,将其虚报挪用的自然灾害救助金予以追缴。
    县派驻三江镇金龙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向华刚、三江镇政府驻金龙村干部胡逵、金龙村帮扶责任人郑孝洪工作失职失责案。2017年8月以来,县供销社工作人员郑孝洪作为金龙村贫困户王某叶的帮扶责任人,对王某某的家庭基本情况不了解,违反了工作纪律。县派驻三江镇金龙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向华刚对金龙村部分贫困户基本情况不清楚,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三江镇政府驻金龙村干部胡逵对金龙村贫困户刘某某、王某某的家庭基本情况了解不全面,未深入细致做好驻村工作。县供销社党组决定给予郑孝洪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决定给予向华刚党内警告处分,三江镇党委决定对胡逵予以诫勉谈话。
    观音阁镇文家冲村党支部书记罗玉付、村委会主任夏德军、村党支部委员舒清群违规评定贫困户案。2017年7月,观音阁镇文家冲村党支部书记罗玉付、村委会主任夏德军、村党支部委员舒清群在整理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工作中,未经过村民代表评议和公示公开程序,违规将夏德军的堂弟夏某某评定为贫困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罗玉付还存在其它识贫不精准的问题。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罗玉付、夏德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给予舒清群党内警告处分。
     龙潭镇栗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盛佩、村党支部委员吴管业违规评定低保和贫困户案。2016年11月,龙潭镇栗山村原临时党支部书记吴盛佩、原临时党支部副书记吴管业在栗山村低保民主评议会上,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栗山村村民吴某某、张某某夫妇评定为低保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龙潭镇民政助理员张扬平对吴某某、张某某夫妇的低保申请把关不严,违反了工作纪律。2017年5月,栗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盛佩、村党支部委员吴管业在未全面调查的情况下,又违规将吴某某、张某某夫妇评定为贫困户。县纪委决定给予吴盛佩、吴管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给予张扬平党内警告处分,将吴某某、张某某夫妇违规享受的低保和扶贫政策资金2580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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