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安仁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28 10: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安仁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1. 永乐江镇南湖村党支部书记蔡跃如、原村党支部书记胡安乃、原村委主任徐章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扶贫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2013年原军山乡南湖村争取油茶扶贫项目资金3万元,但项目一直未实施,2014年1月7日,原南湖村村支两委召开会议,以胡厚平的名义与南湖村签订虚假油茶项目合同,1月28日从原军山乡财政所报账油茶项目资金3万元,其中1.6万元用于支付原南湖村修塘工程欠款,1.4万元用于支付到省、市、县争取项目费用,对此胡安乃负有主要责任,蔡跃如、徐章仔负有次要责任。2018年7月11日,胡安乃、蔡跃如、徐章仔三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华王乡石壁村党总支委书记黄冬苟、华王乡敬老院院长唐佳林违反群众纪律,向扶贫户摊派征收补助款挪作他用的问题。2006年“7.15”洪灾冲毁石壁村石壁堰水坝及河界,该堰涉及灌溉水田面积约五百亩,因村集体经济困难一直未维修。2010年1月,石壁村支部书记唐佳林主持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决定将石壁堰灌溉收益的9户农户(42人)申报扶贫户,争取2010年至2013年“两项制度”打卡资金共计4.2万元作为摊派费用于石壁堰改造维修。黄冬苟、唐佳林身为中共党员,纪律意识淡薄,违反群众纪律,将国家拨付给扶贫户的补助款征收挪作他用,对此,黄冬苟、唐佳林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6月23日,黄冬苟、唐佳林2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灵官中学教师颜柏清违反工作纪律,在结对帮扶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帮扶责任的问题。2017年7月,按照安仁县灵官镇扶贫领导小组和灵官中学扶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和安排,颜柏清分配了两户结对帮扶对象,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间,颜柏清一直未对其结对帮扶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灵官中学校长多次督促其履行扶贫工作职责,但颜柏清以学校更换其在灵官镇毫田村脱产扶贫工作岗位为由,拒绝学校安排的扶贫工作任务,当即退出扶贫工作微信群。灵官镇党委副书记贺湘华和党委委员凡巧敏先后找颜柏清做工作,但截至2018年5月,颜柏清对其扶贫户只走访过两次。2018年7月9日,颜柏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仁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