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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28 10:2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嘉禾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珠泉镇水溪村原党支部书记欧阳章雄、坦坪镇原白鹿洞村党支部书记李知先、原满堂村党支部书记李柏生、普满乡大元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雷太保等人向扶贫项目业务联系单位索要回扣的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期间,坦坪镇白鹿洞村、坦坪镇满堂村、珠泉镇水溪村、普满乡大元山村分别与湖南新丰果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向该公司购买冬枣苗,共计购买冬枣苗37000株。
2015年4月,时任白鹿洞村党支部书记李知先、李柏生、欧阳章雄、雷太保、雷向青(大元山村原村委主任)到新丰公司参加培训期间,李知先等人向新丰公司索要回扣,新丰公司按各村购买树苗数量,以每购买1株返回1元的标准,给予参加培训的村干部“技术服务费”,共计37000元。其中欧阳章雄分得7200元,李柏生分得9600元,雷向青、雷太保各分得3200元,李知先分得本人6400元,余款用于其他开支。李知先对收受回扣款37000元负有直接责任,其他人对各自分得回扣款金额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李知先等人收受的回扣37000元全部上缴县廉政账户。2018年7月,李知先因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终止其坦坪镇党代表资格;李柏生、欧阳章雄、雷太保、雷向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坦坪镇原白鹿洞村党支部书记李知先、村委主任李石兵等人虚开发票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2015年3月,原白鹿洞村向新丰公司支付冬枣树苗货款9.6万元,虚开2.4万元,共开具发票12万元。2016年5月,经李知先、李石兵、李纯青(原白鹿洞村文书)商量,将12万元发票从果树种植项目扶持资金以及其他扶贫资金中列支报账。报账所得12万元中,虚开的2.4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2018年7月,李石兵、李纯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知先因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终止其坦坪镇党代表资格。
    3、县就业服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袁家镇泮头村第一书记李锦明擅自脱岗的问题。2018年5月25日下午,纪委督查组到泮头村督查扶贫工作时,发现李锦明不在岗。经查,李锦明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于5月24日擅自脱岗因私外出到贵阳市,直至5月28日返回上班。李锦明未履行请假手续旷工外出两天半,违反了相关工作规定和纪律,6月15日,李锦明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嘉禾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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