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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28 10: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汝城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土桥镇西塘村党支部书记周祥生违规将儿子申报为低保对象问题。2013年,时任西塘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主干周祥生将妻子叶某艳与儿子周某文另拆一户,并捏造周某文家庭生活困难假象,将周某文1人申报为农村低保对象;2017年8月,周某文在全县低保对象清理整顿中因“拆户保”被清出,2013年12月至2017年8月,周某文共领取国家低保资金9370元。此外,周祥生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2018年7月,周祥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已追缴。
    2.三江口瑶族镇大塘村党支部原书记张贵优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时任大塘村党支部书记张贵优与他人虚列年终慰问贫困户购买蚕丝被支出,共同侵占集体资金9460元,其个人实得3460元。张贵优对此负主要责任。此外,张贵优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2018年7月,张贵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侵占资金已全部追缴。
    3.暖水镇乾塘村村主任卢满生、村秘书曹秋兰,原乾甫村党支部书记林长明工作失职、把关不严,导致国家扶贫资金被套取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时任乾甫村党支部书记林长明、党支部副书记卢满生、村秘书曹秋兰在本村朱家湾组榕树下水渠整修项目验收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施工方在工程结算时虚增工程量(77米),造成20207元扶贫资金被套取。林长明作为主要决策者,对此负主要责任;卢满生、曹秋兰作为参与者,均对此负次要责任。2018年7月,林长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满生、曹秋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套取资金已全部追缴。(汝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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