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澧县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澧西街道办事处高路铺村原会计欧继武优亲厚友、索拿卡要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欧继武在申报地力补贴工作中,优亲厚友、索拿卡要,工作严重失职。欧继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调离原工作岗位处分。
2.盐井镇新华村党总支书记李兵远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李兵远通过虚报工程项目、虚列支出的方式,骗取扶贫专项资金,且在扶贫资金使用上没有做到精准高效。李兵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堰垱镇原鱼山村党支部书记唐滔滔、村会计李先春虚报、套取专项资金并挪作他用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唐滔滔、李先春通过虚报工程项目,签订虚假工程承包合同,套取扶贫、移民后扶及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等项目资金,用于苗木开发、村级道路硬化等工程和“一事一议”堰塘清淤项目建设。唐滔滔、李先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盐井镇农经站站长雷华违规向农户推销种子问题。2017年,在全县农作物推广工作中,雷华违反规定向农户推销推广目录以外的种子,从中谋取利益,解决农经站其它费用开支。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如东镇大周村原党总支书记李书金、村会计王众志虚报套取惠农补贴和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间,李书金、王众志商议通过虚报套取惠农补贴和专项资金,共计16.9449元,用于支付村级开支及还往来款。李书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大周村党总支书记处分;王众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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