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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30 15: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零陵区纪委通报了4起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南津渡街道工作人员何永龙对危改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2014年9月,何永龙负责南津渡街道城建组危房改造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未到长古岭村危房改造的现场查看的情况下,仅根据原长古岭村村秘书唐振明(另案处理)上报的资料就在唐某勇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房要求验收表》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2018年1月,何永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石山脚街道井塘尾村原党支部书记贺玉明危房改造过程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6年3月,贺玉明在任石山脚街道井塘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井塘尾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为其妻子超标准申报危房改造资金0.4万元,为其弟重复申报危房改造资金0.6万元。2018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邮亭圩镇郑家桥村原村支部书记郑仕茂截留群众退耕还林延补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郑仕茂利用担任郑家桥村秘书、党支部书记职务便利,违反群众纪律,截留郑家桥村5、6组农户的退耕还林延补资金6994.5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郑家桥村虚报谢家坝维修资料,骗取3万元扶贫资金用于5、6组停车场修建,郑仕茂对此负直接责任。鉴于郑仕茂在留党察看期间又发现其它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2018年5月,郑仕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截留的退耕还林延补资金全额返还群众。
    4、接履桥街道原郑家村秘书蒋朝军虚报套取危改资金的问题。蒋朝军身为原郑家村秘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以自己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并利用其妻子魏双英(另案处理)当任原郑家村计生专干的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条件的自己家申报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户”,并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户”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获取危改资金8500元用于自己家的新房建设。2018年4月,蒋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州市零陵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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