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江华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码市镇竹市村原党支部书记温士顺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虚列工程项目套取专项资金案。温士顺在任竹市村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村级议事规则,对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40000元入股非法企业并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25010元的问题负主要责任;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1501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竹市村虚列工程项目套取专项资金160000元用于村其他建设的问题负主要责任。2017年12月28日,县纪委给予温士顺开除党籍处分。
2.大锡乡盘古村党支部书记吴唐深套取扶贫项目资金案。吴唐深在任盘古村(由原山冲村、明星村合并)党支部书记期间,对盘古村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19925元用于偿还原明星村移民安置点惠民桥欠款负主要责任。2018年1月10日,大锡乡党委给予吴唐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锡乡盘古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李远贵套取扶贫项目资金案。李远贵在任盘古村(由原山冲村、明星村合并)村主任期间,对盘古村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19925元用于偿还原明星村移民安置点惠民桥欠款负主要责任。2018年1月10日,大锡乡党委给予李远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小圩壮族乡清塘村原村主任兼秘书陈爱强优亲厚友、虚报套取扶贫项目资金案。陈爱强在任清塘村村主任兼秘书期间,优亲厚友,将村渠道维修工程给自己父亲承包;对清塘村虚报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1872元负直接责任。2017年12月30日,小圩壮族乡纪委给予陈爱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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