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郴州市通报5起扶贫资金违纪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8-23 09: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郴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资金违纪典型案例。
    1.安仁县安平镇石禾村党支部原书记吕细禾、村委原主任吕丹梅、原文书刘贱生、原委员周发光挪用侵占扶贫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12月,吕细禾、吕丹梅、刘贱生、周发光4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国家扶贫资金18.15万元,其中9.15万元用于村级建设和村级开支,剩余9万元被吕细禾、周发光、吕丹梅三人私分。2018年7月,吕细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贱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丹梅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吕细禾、周发光、吕丹梅3人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挪用侵占资金已被追缴。
    2.安仁县金紫仙镇湘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主任张孝仁,原妇女主任何小容侵占扶贫资金问题。经查, 2012年至2014年,张孝仁利用职务之便,两次伪造资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9万元用于个人使用。2016年,张孝仁、何小容伪造资料套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9万元并私分。此外,张孝仁、何小容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张孝仁、何小容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侵占资金已被追缴。
    3.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大雁山村原临时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王晓云套取侵占扶贫资金问题。经查,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王晓云利用职务之便,两次利用虚假票据和资料套取扶贫资金共计2.5万元用于个人使用。2018年5月,王晓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套取侵占资金已被追缴。
    4.汝城县延寿乡原温坪村(现合并到官亨村)党支部书记胡玉源、村委主任李广文截留挪用扶贫资金问题。经查,2009年6月至2010年3月,胡玉源、李广文利用职务之便,截留6户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2万元用于村部建设。2018年7月,胡玉源、李广文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截留挪用资金已退还给危房改造户。
    5.宜章县原麻田镇(现合并到梅田镇)桐子树下瑶族村党支部原书记欧阳友国、村委原主任史文桂、村委原计生专干李新娟、村委原会计晏志勇虚报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经查,2012年,欧阳友国、史文桂、李新娟、晏志勇4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报相关资料套取危房改造资金8万元,其中4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剩余4万元用于原麻田镇立面改造工程开支。2018年5月,欧阳友国、史文桂、李新娟、晏志勇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郴州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