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慈利县通报9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07 15:1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慈利县纪委通报了9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廖卫江、杜龙鹏“调剂”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2015年上半年,龙潭河镇原长岩村在开展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中,村支“两委”认为有6户农户符合申报条件。考虑名额有限,村党支部书记廖卫江与村委会主任杜龙鹏商议后,决定将朱某等3户确定为申报对象,待补贴到位后“调剂”部分资金给李某等另外3户。当年底,杜龙鹏按上述意见向朱某等3户收回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1000元,“调剂”给李某等3户10000元,村留存1000元。期间,杜龙鹏收受李某“黄芙蓉王”香烟一条。2017年4月,廖卫江、杜龙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许云周、钟吉花套取扶贫产业资金案。2017年,高桥镇新合村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钟吉花根据村党支部书记许云周的安排,通过制作虚假报账资料,从该村扶贫专账套取扶贫产业资金3万元。之后,该村将其用于支付村道维修挖机费、自来水管道维修费、租车费等开支。2017年11月,许云周受到严重警告处分,钟吉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赵书辉、卓志青、谢永桂套取扶贫产业资金案。2016年下半年,高峰土家族乡三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书辉和村支“两委”成员卓志青、谢永桂三人商议后,采取虚假列支方式从该村扶贫专账套取扶贫产业资金20万元。之后,该村将套取的资金用于支付村购买烟苗款等开支。2017年11月,赵书辉、卓志青分别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谢永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张金洋、杨华南、杨新初、覃海套取扶贫产业资金案。2017年6月,金岩土家族乡红联村党支部书记张金洋、村支“两委”成员覃海及杨华南、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新初等人,共同采取虚假列支方式从该村扶贫专账套取扶贫产业资金10万元,交由村委委员杨某账外保管。此外,还发现张金洋、覃海、杨华南、杨新初等人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张金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覃海、杨华南、杨新初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杨年银违反工作纪律案。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金岩土家族乡综合文化站站长杨年银在结对帮扶工作中,未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和落实帮扶措施,未按要求填写扶贫手册、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5月,杨年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姜永红违反工作纪律案。2017年6月,县园艺示范场党支部委员兼扶贫专干姜永红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人员”清理工作中,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名下拥有商品房产的田某一户未被及时清退。2018年5月,姜永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唐会元、李景庆违反工作纪律案。2017年7月,通津铺镇陈家坪村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自然增减调整工作时,村党支部书记唐会元、村委会委员兼扶贫专干李景庆将不符合条件的陈某母女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申报。2018年5月,唐会元、李景庆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周宏喜、赵和平违反工作纪律案。2014年上半年,苗市镇原黄花村在未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的情况下,即将周某等14户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申报;2015年、2016年,原黄花村三次采取虚假列支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21.3512万元,用于处理村有关开支。时任黄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宏喜负对上述行为主要领导责任,时任黄花村“两委”成员兼报账员、扶贫专干赵和平对本村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2018年5月,周宏喜、赵和平均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9.李泽会、孟强圣违反工作纪律案。2017年5月,江垭镇教场坪村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人员”清理工作中,村党支部书记李泽会、村委会主任孟强圣将不符合条件的刘某、周某两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申报。2018年6月,李泽会、孟强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慈利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