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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07 15: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安化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乐安镇团安村挪用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案。2010年至2013年,乐安镇林业站先后将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24710元打入团安村村财账户。团安村村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上述资金用于村委偿还贷款、村部建设、公路维修以及其他公益事业,未按规定将上述资金发放给农户。刘木姣作为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刘木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仙溪镇大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祥夫优亲厚友案。刘祥夫任仙溪镇大溪村支部书记期间,在2016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将其侄女选聘为生态护林员。刘祥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南镇扶贫站站长王明履职不力案。2016年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中,江南镇有3名护林员年龄超过60岁,不符合政策规定,江南镇扶贫站站长王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王明受到批评教育。 (安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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